政策法规

南方电网积极支持和促进新能源发展

信息来源: 发布时间:[2013年09月09日]
南方电网公司表示,推进新能源开发利用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、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的重要内容,是促进节能减排、保护生态环境、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手段。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,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。为认真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,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出台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积极支持和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。
  
  为了获得电网企业的支持,从去年到现在,政府与当地供电局的沟通比任何时候都要密切。电网企业“积极”与光伏企业联手,也是中央高层积极推动的结果。《意见》通过并网服务、购售电服务、并网调度管理等对新能源的发展给予支持。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研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。会上提出的六项解决措施直指困扰光伏行业的发电量收购、补贴发放不到位、融资窘境等问题。
  
  《意见》支持的并网新能源发电涵盖了太阳能、风力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和海洋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。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将按国家相关规定全额结算,并将补贴资金及时转付给享受国家财政补贴的分布式项目业主。而对于国家没有明确要求收取政府性基金和附加,以及系统备用容量费等相关服务费用的分布式项目,将免收取相应费用。
  
  为简化并网流程、提高服务效率、促进高效利用,《意见》提出对新能源项目并网实行分级管理。以10(20)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分布式项目,由电网企业设立绿色通道,由各营业窗口统一受理并网申请,一个窗口对外提供并网服务。进一步明确了支持光伏等新能源发展的原则,全面贯彻落实了国务院近期有关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文件精神。